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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夜啼

原文

促柱繁弦非子夜。歌声舞态异前溪。
御史府中何处宿。洛阳城头那得栖。
弹琴蜀郡卓家女。织锦秦川窦氏妻。
讵不自惊长泪落。到头啼乌恒夜啼。

赏析

  第 434 页[①]柱:琴瑟等乐器上绷弦的枕木,用于调弦。促柱:距离短促的调弦柱。柱促则弦紧,琴瑟必然音高且急。繁弦:指众多的弦。子夜:晋曲名。前溪:晋舞曲名。这两句是说,听到促柱繁弦所奏出的曲调不似“子夜”,也不似“前溪”,这就暗示所奏的乃是“乌夜啼”。
  第 435 页[②]汉时御史府中有柏树,常有野乌栖宿其上。又后汉童谣有“城上乌,尾毕通”之句。后汉都于洛阳。这两句是说乌鸦曾在御史府中住宿,又在洛阳城上栖止,它们究竟住在哪里呢?这两句也是用乌鸦的典故暗示所奏之曲乃是“乌夜啼”。
  第 435 页[③]卓家女:,汶卓王孙之女,临邓(qáng弯)人,今属四川邛崃,所以称蜀郡。文君寡居,因闻弹琴而私奔。窦家妻:前秦窦韬之妻,窦韬曾为秦州刺史。窦韬徒沙漠,苏蕙曾织锦作回文诗寄给他。这里引用卓文君和苏蕙的故事,是说象她们这样的寡妇、思妇,听到乌鸦夜啼,岂不吃惊落泪?但不管人们听了怎样,乌鸦总是夜里啼叫的。
  【说明】
  乌夜啼:乐府曲调名,属《清商曲》。这是用乐府旧题写的一首闺怨诗。由“乌夜啼”的歌曲而想到乌鸦夜啼的故事,又由乌鸦夜啼而写到卓文君、窦氏妻之惊心落泪。刘熙载《艺概》说的《乌夜啼》“开唐七律”。这诗的思想内容无甚可取,但在诗歌形式的发展上值得注意。
--------邓魁英、韩兆琦等《汉魏南北朝诗选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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